北京:申报2020年度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丰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计划,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培育丰台区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根据《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现启动2020年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式
通过项目资助的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在丰台区行政区域内的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领域的青年科技骨干,每单位限报1名。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二)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者优先考虑。
(三)申报人应是单位重点培养对象,具有国际视野,较好的外语口语水平和跨文化交流能力,对有访学经历、国际合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的项目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对我区高精尖产业发展具有推动作用,并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五)聚焦十大高精尖产业,重点支持研究方向属于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精尖产业重点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从事技术创新,有独特的科研方法或思路,发展潜力较大。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梳理相关附件材料。
(二)2020年2月21日前提交电子版(包括《申报书》及附件目录),发至邮箱kwzhk@126.com,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申报人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2020年2月24日-2月28日,电子版通过审核的单位集中报送书面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二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书面材料要求
(一)《申报书》及其附件(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中间用彩纸隔开,装订方式为单独胶装,整册加盖骑缝章,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我局。
(二)《申报书》要求
1、申报单位对《申报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后,在“Ⅷ.单位审核及推荐意见”处签署单位的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法人)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首页“推荐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书》的“Ⅳ.申报人提高综合素质采取的措施与目标”中的“三、培养经费预算”处加盖单位财务章。
(三)附件材料要求
请按《申报书》中的具体要求提供以下附件材料,并在附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依托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2、单位相关资质复印件(含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等);
3、发表的论文(含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
4、获奖证书复印件;
5、自主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专利证书);
6、荣誉证书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9、其他所需提供的材料。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受理。
(二)申报单位在报送书面材料时需携带附件材料的原件供我局查验(材料原件当场查验,验毕后当时退回)。
(三)所有报送材料内容应不涉及国家机密,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慎重处理涉密问题。报送材料原则上不退还,请做好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立臣
联系电话:83656384
报送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04室科技创新综合管理科
附件:附件
1、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2、申报须知
3、丰台区科技新星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