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门,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情况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按照“基础研究-关键技术-集成示范”三个层次,进行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拟支持19个研究方向,其中3个青年科学家项目。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申报流程
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通知(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06/5567.html)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填写并一次性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省科技厅作为推荐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2024年9月25日8:00至10月25日16:00。省科技厅将于2024年10月28日16:00前完成组织推荐。
四、联系方式
1.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重点专项业务咨询电话:010-58884898,010-82261985。
3.省科技厅咨询电话:0311-85891895,0311-85808657。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