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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组建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公开征集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2023年度子基金管理机构(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母基金基本情况
  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安徽省中小企业二期基金或母基金)下设专精特新子基金、强链补链子基金、“三化”转型升级子基金等,旨在落实“专精特新”、“制造强省”发展战略,打造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投资功能基金平台,推动中小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以技术创新驱动企业持续技改扩能增效,推进安徽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子基金基本要求
  (一)组织形式、存续期及注册区域
  子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存续期不超过8年,其中,退出期不少于3年,且不超过母基金运营期限,原则上应注册在安徽省内。
  (二)子基金规模、出资比例和投资方向
  1.专精特新子基金。计划设立1只基金,单只子基金规模不低于7亿元,其中,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28.5%,且不超过4.5亿元。基金以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为导向,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围绕创新型、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开展投资。
  2.强链补链子基金。计划设立2只基金,单只子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其中,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28.5%,且不超过3亿元。基金以提升产业韧性为导向,发挥基金强链、补链、固链、延链作用,聚焦成长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展投资培育、招引服务。
  3.“三化”转型升级子基金。计划设立2只基金,单只子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其中,母基金对单只子基金认缴出资比例不超过28.5%,且不超过3亿元。基金以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为导向,推动中小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智慧产业链和供应链等项目开展投资。
  (三)返投要求
  子基金投资于安徽省企业的资金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2倍,属于以下情形的可以认定符合返投要求,具体包括:
  1.在子基金存续期内,安徽省以外的被投企业注册地迁往安徽省内(5年内迁出的除外),或被安徽省注册企业收购(仅限于控股型收购或收购并表)。
  2.被投资企业注册在省外,通过对该项目投资,将其企业总部、区域总部、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落户安徽省,或在安徽省内注册成立子公司,实缴资本不低于子基金投资安徽省以外被投企业投资额的。
  3.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管理机构在管的不属于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内的其他基金,新增投资安徽省内注册企业或投资安徽省以外注册企业且符合前述情形的。
  (四)募资要求
  母基金投资决策前,子基金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提供除母基金外拟出资人的出资承诺函或内部决策文件等材料,并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徽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或母基金、地方国有独资企业(简称“三类资金”)出资子基金的总和不高于子基金出资总额的50%。
  2.基金出资人中不得有2只(含)以上的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母基金。
  3.子基金管理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委派管理团队持股平台等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拟申报基金计划设立规模的1%。
  (五)管理费及门槛收益率要求
  子基金投资期按照不高于实缴规模的2%计提管理费;退出期按照不高于已投未退投资金额的1%计提管理费;延长期不计提管理费。
子基金门槛收益率不低于6%(年单利)。
  (六)储备项目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在申报时应提供拟投资额不少于子基金首期实缴出资50%的储备项目清单,储备项目应当与子基金投资方向相匹配,且安徽省储备项目(含本地项目和可引入项目)的拟投资额不低于母基金的首期实缴出资额。
  (七)优先情形
  以下申报的子基金在满足《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组建方案》的要求下,可优先考虑:
  1.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安徽地方政府合作和项目落地经验。
  2.子基金管理机构具备优秀的返投及产业资源导入能力,已储备多个可引入安徽省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项目。
  3.募资进度较快,除母基金外,已募集到拟设子基金总规模的50%以上。
  三、申报机构基本要求
  1.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注册资金及实缴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符合监管部门规范资本无序扩张的监管要求。
  2.子基金管理机构及主要负责人、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3年内(以正式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追溯36个月)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3.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不得有因不诚信或不合规行为产生严重社会负面影响且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不存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风险隐患。
  4.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在安徽省内设置固定办公场所,在正式签约前须配备3名及以上具备3年以上产业投资、基金运营、退出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核心团队成员中至少1名常驻安徽办公且拥有不少于3年基金运营管理经验。
  四、子基金申报流程
  (一)公开征集
  由母基金管理机构面向市场公开征集合作的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子基金方案的商务谈判工作。
  (二)投资立项
  母基金管理机构对子基金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设立方案的子基金开展立项工作。
  (三)尽职调查
  母基金管理机构组织中介机构对子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四)投资决策与实施
  母基金管理机构对拟投子基金履行投资决策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按照附件申报材料(模板)填写并提供盖章扫描版电子材料至邮箱gxtzxqy@ahinv.com,同时邮寄纸质版材料至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联系人:胡经理、李经理,电话:0551-63677227)。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7:00。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承诺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母基金将不再进行合作,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公告仅是一种邀约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子基金管理机构根据上述程序择优确定,以母基金最终投资决策结果为准;如未入选不再另行通知,母基金不承担任何责任。
  3.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二期基金有限公司对本次工作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相关附件:

1、附件:安徽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二期基金2023年度(第二批)子基金申报材料(模板).docx



发布时间:2023-10-09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