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征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的通知
北京市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23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6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精准化服务,我局现征集并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遴选,遴选结果拟在2023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上发布并通过线上宣传推介,同时邀请部分服务机构在大会期间现场展示和对接,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自主选择使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共性、关键和典型需求,重点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数字化转型、科技成果转化、质量标准品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市场开拓、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服务领域,择优推荐一批质优价优、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产品。服务产品名录为动态调整,2022年入选的服务产品可再次申报。
相关服务产品应满足如下要求:
1.突出专精特新属性。重点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助力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
3.突出效益优先属性。既往服务业绩出色,为服务对象带来实实在在的价值成效。
4.突出优惠公益属性。须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属服务,如量身定制、专享权益和专属增值服务。
5.突出区域覆盖属性。服务范围须覆盖全国或至少一个省份,便于广大中小企业便捷获取服务。
如发现服务机构存在失信、违法等情形,服务产品如存在虚假宣传、强制使用、不合理收费等情况的,一律不得入选。
二、征集数量
1.本次服务产品征集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有意愿的服务机构请参照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1),每家可选择1项服务产品进行自荐。我局汇总后,将按照每个方向(服务产品信息表中列明的服务产品类型)推荐不超过2项服务产品的工作要求,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未能纳入推荐范围的,我局将优先纳入成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服务机构,服务产品将优先向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重点推介。
2.认定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参照服务产品信息表,每家可单独推荐1项服务产品,由我局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不受我市总体推荐数量限制。请在提交服务产品信息时,一并提交国家示范平台、国家示范基地的证书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
1.请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填写服务产品信息表(附件1,加盖公章)和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将加盖公章的扫描版连同可编辑的电子版于2023年6月21日15:00前一并发送至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邮箱。以上两份文件电子版请统一命名为“服务机构全称+文件类型”,如“XXX服务机构+产品信息表”“XXX服务机构+汇总表”。
2.请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通过邮箱提交之后,同步登陆全国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服务平台(链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子模块“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填写附件1和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
附件:1.服务产品信息表
2.服务产品推荐汇总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