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本支持我省高端旅游项目建设发展,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前期我厅开展了2019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为进一步做好资金申报工作,充实珠三角地区优质项目,现印发补充通知,请对照《2019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把握标准,认真审核,组织优质项目申报,并正式行文报送材料,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项目推荐工作。申请材料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我厅产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程薇、李绪海,电话:020-37803354、37803305)
2019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
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规范2019年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订本指南。
一、支持方向、数量及申报条件
支持我省旅游发展规划中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滨海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在建或已建成项目,各地级以上市每市限申报1个。
申报条件:
(一)旅游项目所属单位是在广东省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
(二)旅游项目位于广东省旅游发展规划重点发展区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具备引导性、示范性、优质性等特点。
(三)旅游项目建设审批文件齐全,银行贷款和其他资金已落实到位。
(四)优先支持申请贴息贷款类项目。
(五)优先支持已纳入国家级、省级旅游投资项目库以及纳入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中的旅游项目。
(六)优先支持获得国家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品牌类项目。
二、补助方式
项目补助方式分为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
(一)直接补助项目。申请类别为直接补助的项目需出具项目所属企业(单位)已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不含银行贷款)不少于2亿元的证明资料。
(二)贷款贴息项目。贴息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申请类别为贴息的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等相关审贷法律文件以及银行贷款实际发生利息总额不少于500万元的计息单。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所属企业(单位)根据《办法》和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向所在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向所属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相关地级以上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评审程序
2019年省高端旅游项目发展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评审,具体组织形式为项目单位进行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及3分钟专家提问环节,由专家结合汇报情况及书面材料进行评审的方式进行。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实地考察,按实地考察情况报厅党组会审议,研究确定给予资金扶持的项目及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内容格式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纸质材料统一按照《办法》有关要求和申报指南规定的文件和材料报送(详见附件1、2)。项目申请报告由各相关地级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上报,申报内容集中填写在申请书内,佐证材料(含复印件)以附件形式报送。电子数据需将汇报PPT及其他电子材料(含PDF和Word两种版本)以U盘形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装订形式要求。
材料要求简明、规范,不搞豪华编印,不制作DVD,统一使用普通A4纸打印,常规装订成册。
(三)报送时间及方式。
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各相关地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存档一份,其余六份于2019年3月29日前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人及电话:程薇、赵雪竹、李绪海,020-37803354、37803677、37803305。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8楼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邮编51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