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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关于发布“一江两河流域大型无人机增雨(雪)科学实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21〕34号),提升我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和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揭榜挂帅”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藏科发〔2021〕123号)要求,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凝练形成了“一江两河流域大型无人机增雨(雪)科学实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榜单,现予以发榜。

一、揭榜条件

揭榜单位需满足“一江两河流域大型无人机增雨(雪)科学实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榜单中相关要求的条件。

二、揭榜要求

(一)揭榜单位通过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sb.tibetsti.cn)注册并登录,在重点研发计划类别选择“揭榜挂帅”进行榜单揭榜申报。

(二)揭榜单位需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同时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揭榜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揭榜须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反映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主营业务员收入比例情况(原件扫描件);

4.联合揭榜合作协议,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5.与榜单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等)。

(三)揭榜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4日18:00,请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揭榜,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要求

(一)榜单项目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负责人和榜单项目内容。揭榜单位网上填报内容需真实、准确,如出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揭榜资格;

(二)揭榜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权限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揭榜。项目揭榜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推荐单位对项目真实性、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等负责。同一个揭榜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

(三)榜单项目立项后将签立“军令状”。

四、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岩 0891-6837871/6832142

技术支持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玉龙 0891-6830873

特此通知。


附件:1.“一江两河流域大型无人机增雨(雪)科学试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榜单标的

          2.揭榜单位承诺书

      3.推荐单位承诺书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一江两河流域大型无人机增雨(雪)科学试验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榜单标的.doc.doc
附件2 揭榜单位承诺书.doc.doc
附件3 推荐单位承诺书.doc.doc


发布时间:2023-05-11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