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制造业 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95号)要求,为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工作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瞄准产业发展需求和行业关键技术供给,立足于构建产业创新生态,通过聚合创新要素,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面向国家“十四五”产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全省标志性产业链、特色产业集群、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等,鼓励具备条件的优势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二、验收工作
对已培育且完成建设目标任务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经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合格后,可随时申请验收。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未实现省制造业创新中心“零突破”的市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力求突破。对符合培育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附建设方案(纸质版一份)于6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 系 人:潘微
联系电话:0531-51782608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院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