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受理2023年到期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7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津财教〔2022〕57号)和《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津科规〔2017〕2号),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推动项目按期高质验收结项,市科技局现开始受理2023年到期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验收申请。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计划管理、验收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诚信承诺书及合同约定,切实履行项目验收责任,在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验收的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将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以及《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禁止一定期限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等措施,并将责任主体纳入计划项目一般失信记录名单。
一、项目验收请登录验收相关网站
方式1: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统一使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
方式2:登录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门户网站(https://www.ntem.com.cn)—服务功能—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栏目—统一使用“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登录;
项目验收有关要求详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见附件)。
二、项目验收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二楼215-D03室;
受理验收材料咨询联系人:刘思研 电话:022-87456881;
填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王欣宇 电话:022-23106167。
附件:《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报送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