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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督查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鲁办发电〔2022〕68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按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工信发〔2022〕7号)要求,围绕“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两大领域,积极组织推荐“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县(市、区)”和“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

二、请各市严格对照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 (2023年1月修订版)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认真组织申报。

三、请各市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推荐表中已纳入统计体系的相关定量指标须由本地统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需本地统计部门盖章),确保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四、各市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精简报送材料,务求工作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荐结果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2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含申报书、推荐表,纸质一份,并附电子版光盘)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县(市、区)”:王海波(0531-51782602)

“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和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赵锟(0531-51782673)


附件: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 (2023年1月修订版).pdf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月16日


发布时间:2023-01-19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