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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财政局,韩城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示,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赋能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推动各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按照《陕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政发〔2018〕25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项目库项目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预〔2022〕53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互联网+ 产业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支持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相关企业,提炼产业链共性应用场景,兼顾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个性化定制、平台化设计、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生产、服务化延伸和数字化管理。

二、支持方式

对优秀的工业互联网 +产业链项目实施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项目建设的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对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二)“工业互联网+ 产业链”项目总投资(包括研发、采购等)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并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三)项目需能带动产业链整体提升,已开始服务我省23条重点产业链重点企业,并提供服务证明(如发票、合同、客户付款凭证等)。

(四)已取得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参考指标见附件。

四、申报资料

(一)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附件1)

(二)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目录

(三)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四)项目申报书(提纲见附件2)

(五)两化融合评估系统2022年度自评估报告(评估系统网址https://shaanxipg.cspiii.com)

(六)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

(七)项目绩效表(附件4)

(八)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九)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

(十)需要说明或佐证的其他资料

(十一)企业2022年上报统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统计报表107-1、107-2)(此项目为加分项)

五、申报程序

    (一)每个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次,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相关项目资料;经县区两部门审核后,报所属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市区两部门将审核后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二)申报单位需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进行项目申报,线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线上未进行申报提交的一律不予受理。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申报步骤:登陆网址:czyxmk.sf.gov.cn,选择“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上项目申报步骤:从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平台登录,进入平台后在“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模块中选择“ ‘工业互联网 +产业链’项目管理”进行填报。首次登陆使用该平台的申报单位,需要进行用户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和培训资料,可从“省工信厅官网-网上办事-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资料下载”中下载。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服务电话(029-88265555)或邮箱(sxgyjjzhxxpt@163.com)联系 。

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项目申报全过程监督,对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向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上报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将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胶装成册,一式4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  029-63915477

           省财政厅   029-68936105

 

附件:1.2023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 +产业链”项目申报书(封面)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资金申请表

   4.项目绩效表

   5.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XX市(区)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

   7.项目企业自评估参考指标

 

/u/cms/www/202209/附件-202209301651.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9日


发布时间:2022-10-1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