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部省联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2〕266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究《通知》和申报指南要求组织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参与项目(课题)申报单位需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index/)完成注册,注册备案成功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具体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2.项目(课题)负责人由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成员担任,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同一单位仅限牵头申报1项部省联动项目。
4.项目(课题)须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每个课题落在有关县的资金不少于课题资金总量的70%。
5.项目下设课题须由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业科技优势企业牵头,省内外优势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参与。参与单位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每个课题可根据研究内容实际情况下设子任务,由参与本课题的3家单位承担。
6.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提供聘用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聘任协议书中要明确聘用期限,覆盖项目全周期:2022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7.申报书填报项目执行起止年限为:2022年10月—2025年3月,共30个月。
8.按照申报资格对项目(课题)负责人“重项”方面的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要认真核查,如出现重项问题,项目将按形审审查不通过处理,项目终止申报。
9.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课题)牵头或参与单位相关材料、项目(课题)负责人相关材料、项目(课题)申报单位及申报负责人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附件2)。
10.因申报时间调整,网上填报申报书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8:00至10月18日17:00。
11.请项目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报书填写并打印后,与其他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一并于10月12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700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寄送的材料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甘肃省科技厅将根据项目指南要求,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遴选,并进行项目论证。
12.联系方式:
发展规划处 0931-8885176
农村科技处 0931-8842710
联系邮箱:gskjnckjc8842710@163.com
甘肃省科技厅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