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深度融合,加快制造业技术、模式、业态等创新和应用,按照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196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注入新动能(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数字领航”企业方向申报主体为近5年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域相关试点示范的制造企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和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或其联合体等,应在山西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各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推荐项目须按优先级顺序进行排列。
(三)已列入前期同类试点示范的项目或仍在示范期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数字领航”企业方向不受此限制),未建或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性合作的项目。
三、进度安排
(一)2022年8月22日前,山西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有关市大数据局将推荐项目报送省工信厅。
(二)2022年9月16日前,工信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三)2022年9月30日前,工信部确定试点示范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试点示范期2年。
(四)2022年12月31日前,工信部开展试点示范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举办总结大会,持续深化行业应用,推动经验交流,营造产业发展良好生态。
四、报送方式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8月2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3、4)、正式推荐文件(含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5)和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光盘报送至省工信厅。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信息化处,张晋华 李刚瑛
联系电话:0351-3040995
邮 箱:sxsxxh@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5层省工信厅531办公室
附件:1.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内容
2.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
3.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
4.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
5.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