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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关于做好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精神,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将联合开展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处级及以下机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等处级及以下机构。副厅级及以上的单位不参加评选。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及其直属公共服务机构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副厅级或相当于副厅级及以上的个人不参加评选。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并享受待遇的,一般不参与评选,如近5年内作出新的突出贡献,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科技部关于评选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6号)的精神,分配给我省5个先进集体和4名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原则上每个州(市)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共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17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违法违纪案件和严重“四风”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改革创新,开拓科技创新管理新局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新定位、新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符合中央精神、具有本地特点、务实创新、操作性强的科技创新工作新思路、新设计和新举措。

2.锐意进取,敢于应对科技创新发展新问题。坚持“四个面向”,在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展民生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创新生态、扩大开放合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提升国家科技安全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形成了创新治理的新机制、新做法、新经验。

3.精准施策,积极落实科技改革发展的各项任务。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项科技改革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科技与经济、金融等其他领域部门长效协同联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在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工作,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协同、高效、开放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4.作风优良,领导集体凝聚力、战斗力强。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富有进取精神,能够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坚持民主集中,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科技创新、构建创新文化、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或社会公信力。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乐于奉献。至今,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未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爱岗敬业,在科技管理事业和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坚持“四个面向”,落实“四抓”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各项文件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勤于付出、敢于创新,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挥骨干带头和先锋模范作用。

2.锐意改革,在落实科技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中有突出贡献。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工作部署,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落实科技创新政策、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等方面勇于改革创新,发挥突出作用,相关工作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应。

3.勤于钻研,具备较高科技管理专业化水平。在科技管理工作实践中,善于把握科技规律,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落实中央精神与上级要求,在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政策法规、科研管理、监督评估、监测调查以及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等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勇于担当,敢于应对急难险重事件和科技管理难点问题。在应对科技体制改革的瓶颈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和科技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打赢脱贫攻坚战等急难险重任务时,能够勇挑重担,科学应对,表现突出,赢得人民群众的赞誉。

5.求真务实,在科技服务企业、科技服务基层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带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为科研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办实事、解难题,在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产学研结合,强化产业链供应链科技支撑,促进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基层集聚,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服务意识强,在本系统和服务对象中公认度高。

6.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在所在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每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选表彰通过线上国家表彰信息系统、线下填写纸质材料两个渠道同步开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共同成立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省评选推荐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下设办公室在省科技厅,负责评选推荐的具体工作。各州(市)应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机构。

(一)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考察审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

(二)拟推荐对象按照管理权限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科技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各州(市)评选推荐机构结合近年来科技管理工作考核评价情况,对本地区各单位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严格审核,按照拟推荐对象的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公安部门意见由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征求。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将初审推荐材料报全国科技管理系统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表彰办),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电子版初审材料,提交审核。

(三)全国评选表彰办组织开展初审,并差额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反馈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初审情况反馈各州(市),各州(市)评选机构根据反馈情况研究正式推荐对象,上报正式推荐材料。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在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版正式推荐材料报全国评选表彰办,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正式推荐材料,提交审核。

(五)全国评选表彰办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报全国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国范围内公示。

四、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证书,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五、进度安排

请各州(市)务必尽快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法规处)报送初步推荐材料(纸质申报材料6份和电子申报材料1份,请附光盘)。初步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审核工作组织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考察情况、推荐意见等);2.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3.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4.征求意见表;5.初审对象汇总表;6.初审推荐对象1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及典型案例材料。

对通过初审的拟推荐对象,相关州(市)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材料(纸质申报材料6份和电子申报材料1份,请附光盘)。正式推荐材料包括:1.正式推荐工作报告;2.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3.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4.推荐对象汇总表;5.公示材料原件;6.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照片(先进集体需附反映本单位工作的6寸彩色照片1张;先进工作者需附免冠彩色蓝底近照2寸5张、5寸1张。照片均请同时发送电子版,并请注明单位、姓名)。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罗珊珊   齐景晶

联系电话:0871-63136053、63140330

传 真:0871-63136053

电子邮箱:1075086356@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

邮政编码:650051

 

附件:1.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表(点击下载)

          3.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表(点击下载)

          4.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点击下载)

          5.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征求意见表(点击下载)

          6.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点击下载)

          7.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8.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点击下载)

          9.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汇总表(点击下载)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

云南省评选推荐全国科技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榆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

             王学勤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副组长:关鼎禄省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熊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成   员:李玉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王海涛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

             王易明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

             何胜军省科技厅办公室副主任

             马怀庆省纪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副组长

             张红云省科技厅战略规划处(重大专项办公室)处长

             尚朝秋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处长

             闫朝德省科技厅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处长

             张伟省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处长

二、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海涛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处长

              李玉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王易明省科技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

              秦庆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李朝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表彰奖励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罗珊珊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一级主任科员



发布时间:2022-07-18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