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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教基金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国畜牧总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根据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奖励办法》和《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区域范围 

  (一)奖励县、乡(镇)级优秀农技推广人员100名。奖励区域范围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区、青海省、新疆区等15个省、市 、自治区。 

  (二)奖励优秀农户100名。奖励区域范围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区、青海省、新疆区等12个省、市 、自治区。 

  二、奖励名额行业分配 

  (一) 推广人员:种植业20名;畜牧业20名;农机业15名;水产业15名;农村能源业15名;农广校15名。 

  (二) 农户:种植业28名;畜牧业24名;农机业18名;水产业18名;农村能源业12名。 

  三、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委托你们依照《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奖励办法》(附件1)和《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奖励办法》(附件2),按现行业务隶属关系,分别负责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2021年度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 

  四、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规定,评选那些学科技、用科技,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带动乡邻共同致富的推广人员和农户。 

  五、在填报《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申报表》及《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申报表》过程中,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机构审核意见栏,需签署明确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字(获奖申报人和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应坚持回避原则)、加盖公章。申报人员材料中需有所在单位(村)的公示证明。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申报表》、《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申报表》可在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网站(www.casef.agri.cn)下载。 

  六、请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的120%向我会推荐候选人员,并于2021年6月7日前将评选结果和候选人员材料汇总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纸质与电子版各一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  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邮政编码:100125     

  传真电话:010-59194458 

  邮    箱:casef4458@163.com 

  联系电话: 010-59194698,010-59194457 

    

  附件:

  1.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推广人员)奖励办法  

  2.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神内基金农技推广奖(农户)奖励办法  

  3.申报表格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x


发布时间:2021-04-20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