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关于大力推进实施2021年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的通知
黔发改投资〔2021〕163号
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各县(市、区、特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2021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目标,为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民间投资规模,提升民间投资比重,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我省“促投资、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补短板、惠民生”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组织筛选了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合力推进项目加快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推动实施民间投资重点项目作为扩大民间有效投资、提升民间投资比重的重要抓手。各市(州)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作为重要工作推进,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督促落实,扎实有效推进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实施,以旬保月,以月保季,确保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实现2021年全省民间投资占比提高到45%左右的预期目标。
二、放开市场准入激发有效投资活力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国家和规定的各项政策,进一步放宽民用机场、公路、铁路、水运、煤矿开采、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基础电信运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市场准入,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对大中小型企业平等对待,切实把“非禁即入”真正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策支持做好引导服务
支持采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引导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投资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加强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储备管理,试点项目申报和审查工作对各种所有制企业、本地和外埠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争取安排国家示范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以及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补助专项支持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
四、优化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实施
完善银政企沟通合作机制,召开全省民间投资专题推进会,适时发布民间投资工程包,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等困难,为民间投资重点项目做好推介及融资服务工作。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民营企业壮大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保障。强化重大民间投资项目用地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积极争取将重点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争取用地支持,加快项目推进。
五、加强协调沟通创造良好环境
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依托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我省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民间投资较快增长。要依托外来投资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及各级“企业投资项目投诉举报中心”,打造全省统一的民间投资投诉应诉平台,畅通民间投资与政府部门沟通交流,反映问题、依法维权的渠道,建立部门联动帮助民营企业协调解决问题的机制,有效破解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问题和困难。
六、加强调度管理做好研判分析
省发展改革委对2000个重点民间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实行台账管理、按月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计划推进动态,建立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切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强民间投资统计,指导民营企业按照统计法及统计有关规定,将民间投资全面如实入库统计,做到应统尽统,认真做好民间投资趋势分析和研判。各地要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推进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报送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七、加强政策解读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多种媒介,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区、本部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政策、新措施、新规定。要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依托门户网站的民间投资专栏,用于公布民间投资有关政策、工作计划以及重点项目等,畅通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有效渠道。要及时总结促进民间投资中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释放积极信号,稳定和改善市场预期,积极营造民间投资良好氛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