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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关于开展青海省文化和旅游产业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旅游局,各文旅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文旅市场体系建设,扩大优质文旅产品供给,实现管理网络化、数字化,提高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发了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统计系统,拟通过线上填报方式开展文旅产业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数据填报系统以文旅产业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为重心,建立一个面向全省各文旅企业调查对象的网上数据统计系统,旨在实现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数据应统尽统,为我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工作安排
  文旅产业系统填报工作将长期持续进行,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指导、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采用线上填报方式(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信用代码、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法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请各市、州文化旅游局及有关单位给予支持,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确定参与填报单位
  请各市、州文化旅游局组织本地区文旅企业积极填报。原则上填报企业数量应与目标考核企业法人单位数保持一致,其中规模以上文旅企业必须填报。
  (二)明确工作联系人
  请各市、州文化旅游局安排熟悉本地区文旅企业情况的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明确联系方式,并于3月19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市州管理员在填报数据区域进行数据审核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无误。
  (三)开展系统试填工作
  为尽快熟悉填报流程,系统于3月17日开始试填。企业自主登录网站注册信息并填报,各市州按照分配的账号进行数据审核、催收,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负责数据整理、汇总工作。首次系统填报工作需于4月20日前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常态化后,由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每年1、7月统计两次。
  三、工作要求
  产业数据的应统尽统有利于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的发展面貌和规律。对于未进入统计系统的文旅企业,今后将不得推荐其申报(参加)上一级主管单位的产业项目、奖励扶持资金等扶持优惠政策。同时,也不得纳入“大美青海 生态高地 旅游净地”文旅惠民卡和消费券发放使用平台的文旅消费企业名单。
  请各市州高度重视产业数据填报工作,将系统填报和统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要抓好文旅企业单位名录的审核和认定;二要明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按时完成填报统计工作;三要确保填报数据准确真实,严格遵守数据填报流程和时间,全力提升统计质量;四要主动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增强企业填报的积极性、主动性。
  联 系 人:马丽婷
  联系电话:8230238
  邮    箱:459139953@qq.com
 

各市州联络员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姓名

联系电话

1

西宁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王亮

0971-8253903

2

海东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雷静

0972-8618897

3

海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司瑞祥

0970-8848066

4

海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更改吉

0974-8511868

5

海西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白春晓

0977-8222429

6

黄南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下吾加布

0973-8726797

7

玉树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张斌

0976-8812609

8

果洛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南拉叶

0975-8382389

(企业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属地文化旅游局进行咨询)

            2. 联络员信息表
发布时间:2021-03-29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