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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 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财工贸〔2021〕14号

各设区市财政局、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双创”升级版,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产业链补链强链,现就做好2021年江苏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中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实体经济开发区。已获批国家中小企业“双创”升级特色载体或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的开发区不再支持。

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双创”工作氛围、扎实的工作基础、可持续的发展能力。特色载体须有产业龙头企业构建的融通平台并运行良好。各地应重点围绕省政府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有关工作要求,优先推荐主导产业符合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方向、支持产业链补链强链成效明显的开发区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各设区市财政、工信部门综合辖区内(含所辖县、市)开发区统一扎口向省财政厅、工信厅办理申报事项。有关申报主体按《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1)及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编制《2021-2022年支持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实施方案》,装订成册后报送所在设区市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材料经工信部门合规性审核后,由设区市财政局会同工信局组织评审并联合行文将拟推荐开发区名单、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请示件纸质2份,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各1份;实施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报送省工信厅)。

三、申报数量及申报时间

每个设区市择优推荐一家开发区,不得多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相关开发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填报申报主体信用承诺书(见附件6)及相关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李度星  025-83633103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局  周建中  025-69652757

电子邮箱:108717517@qq.com

            

附件:1.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建设实施方案

   2.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3.开发区信息表

   4.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信息表

   5.绩效目标及评价指标表

   6.申报主体信用承诺书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3月12日

发布时间:2021-03-22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