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黑龙江: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 科技重大专项2020年项目的通知

各市(地)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决定,加快实施《黑龙江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行动计划》,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产业振兴,以培育百亿级企业、支撑千亿级产业、服务万亿级产业集群为重点,省科技厅结合各市(地)支持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组织产学研科技力量,针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形成了省“百千万”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指南。按照《黑龙江省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黑科规〔2020〕2号),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年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及方向
  围绕装备、能源化工、食品、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新一代信息技术、种业及农机装备7大领域,2020年发布14个科技重大专项、34项指南,包括“石油及石油化工”“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金属新材料”“交通运输装备”“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大数据和网络技术”“电力装备”“煤及煤化工”“玉米加工”“乳制品与肉类加工”“水稻及大豆加工”“生物育种”“智能农机装备”“高端医疗设备”(见附件1-3)。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原则为黑龙江省内注册的企业,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项目,促进创新要素向产业和企业集聚。
  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归属及权益分配,签订联合申报协议,由1家企业牵头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并提供相应自筹资金。合作单位不超过3家。
  3.申报企业原则上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规模以上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具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申报条件按照《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条件界定(试行)》(见附件4)执行。
  (二)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在研)1个项目。项目骨干(排名前三位)申报或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受聘于我省科研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等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我省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附件报送。
  (三)经费预算
  鼓励加大自有资金投入。单个项目支持额度在500-800万元之间,2020年一次性拨付,具体要求参照各专项申报指南。企业承诺匹配资金额度原则上不低于省拨经费额度,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如实申报,符合相关规定。
  (四)项目执行期与技术就绪度
  项目执行期2-3年。项目完成时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见附件5)应有3级以上提高,达到7-9级,实现产业化。申报单位须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按照要求进行阐述。
  (五)项目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研究内容面向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一体化设计,整体申报,项目完成时应完成该指南下所列全部考核指标。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交诚信承诺书。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指标转化生成项目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0.160.180:8180)进行在线申报,不接收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人在线注册、填写申报书、上传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书、联合申报协议、经费匹配承诺书、诚信承诺书等佐证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到省科技厅。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业务审查和项目评审的依据。
  (二)项目推荐
  中省直单位由省科技厅推荐;其他单位由所在市(地)科技局或相关省直业务主管部门推荐。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单位如有信息变更请与技术咨询联系。
  (三)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推荐单位审核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9:00至7月7日17:00,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尽量提前完成填报和提交工作,错开申报高峰期,以防申报系统拥堵造成无法提交等问题。
  四、其他事项
  1.省科技厅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打分情况决定支持项目。
  2.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0451-82634913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0451-82625077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0451-82628292
  技术咨询电话:15004697325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0年6月15日
 
附件1:高新技术领域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2:农业领域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3:社会发展领域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附件4: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相关条件界定(试行)
附件5:技术就绪度评价标准及细则
发布时间:2020-06-16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