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关于开展2020年度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和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五市发展改革委:
为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区服务业集聚高效发展,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认定暂行办法》(宁发改规发〔2018〕4号),2020年我委将继续开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2020年度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培育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特色商贸、科技服务、信息服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产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自治区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需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认定暂行办法》中明确的以下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各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空间规划等,符合全区服务业发展方向和区域功能布局。
(二)服务内容、服务模式创新特征明显,补短板、促就业效应突出,在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品牌、激发新活力等方面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三)有完备的申报工作方案,发展目标清晰、功能定位合理、主导产业明确;有多家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机构)入驻。
(四)有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原则上应为一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健全。
(五)所在地政府在规划、政策、人才、资金和政务服务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六)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按分类原则上还应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认定暂行办法》中明确的具体指标条件。
三、申报材料
(一)所在地级市发展改革部门的上报文件和真实性承诺书。
(二)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表。
(三)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区域范围、发展目标、建设任务、重点项目、实施步骤、资金计划、保障措施等)。
(四)入驻企业目录及企业营业(销售)收入、税收等与创建条件有关的情况。
(五)公共服务平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六)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包括服务业统计机构及专职统计人员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应结合各自服务业产业基础和集聚发展优势,择优申报1个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我委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方案初审、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等工作,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各集聚区管理运营单位,聚焦集聚区建设进度、集聚带动效应、运营服务水平等方面,对2018、2019年度认定的11个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进行综合自评价,并于7月30日前将自评价报告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李晓楠 联系电话:0951-5025391
邮 箱:fwy6038118@126.com
附件下载:
1.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