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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开展“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要求,组织开展“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助力经济复苏,聚焦“十强”产业,突出生物医药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重点支持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二、工作流程

1. 填报申请。各市科技局组织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具体格式要求可从该信息系统下载。

2. 遴选推荐。各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择优遴选提出项目推荐建议,填写推荐项目清单(附件1)报省科技厅。

3. 汇总论证。省科技厅对各市科技局提出的项目建议进行汇总,组织论证并提出最终推荐项目清单报科技部。

4. 项目管理。省科技厅将根据科技部有关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做好任务书签订等后续管理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牵头申报,每个企业限报1项;项目承担单位总数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项目组织要求

各市科技局要及时回应科技型企业关切,认真履行遴选推荐职责,主要推荐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以帮助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我省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要加强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为科研单位恢复正常科研秩序、尽快复工复产创造条件。

(三)时间要求

请各市科技局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5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并于4月28日前将推荐项目清单一式三份报省科技厅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提交和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丹 0531-66777037  

邮  箱:kjtghc@shandong.cn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附件: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附件下载: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推荐项目清单.doc

山东省科技厅

2020年4月5日

发布时间:2020-04-07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