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江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当前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支撑保障作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采取优化流程、快速响应、分档定额资助的管理方式启动支持一批技术创新项目。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8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组织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须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参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每个企业限报1项。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不得申报。
(二)项目承担单位合计不超过2个。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工商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对参与单位类型无要求,不设课题。
(三)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无学历职称要求,无限项要求。
(四)项目能够在1-2年内完成;项目申请国拨经费可按照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选择一个。鼓励自筹经费投入。
(五)申报项目应为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和落实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在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
1. 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快速响应、迅速复工复产的企业申报的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项目。
2.利用创新技术或生产创新产品对其他企业复工复产有促进作用的企业申报的项目。
3.带动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稀土新材料、锂电新能源、“03专项”和5G、VR、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等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
4.国家、省级重点创新平台或优秀创新人才实施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项目。
二、组织推荐方式
(一)企业申报。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区域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可从信息系统下载或见附件。在线填报后,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地市遴选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受理申报材料,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支持方向,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项目数量不超过分配的推荐指标(见附件1)。
(三)省科技厅审核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将遴选推荐工作组织情况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省科技厅,并附推荐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和所推荐项目申报书电子版。省科技厅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组织专家审核,筛选50项推荐至科技部。
(四)立项支持。科技部对项目建议进行终审,确定拟立项项目清单后,由省科技厅组织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对拟立项项目进一步论证、完善,并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在线填报、签订项目任务书。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要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督促各承担单位切实完成项目任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任务要求
(一)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申报,并选择“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
(二)申报单位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须尽快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送交当地科技局进行审核和遴选,省科技厅只受理经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推荐的项目。
(三)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要认真履行遴选推荐和管理监督的职责,对申报企业资质和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
(四)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减少人员聚集。
(五)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创发局要高度重视时效性,组织项目牵头单位于4月10日至4月20日网上填报项目申请表;4月26日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遴选推荐组织工作情况(须包括组织工作方案、审核情况、专家评审论证情况等)及推荐申报项目清单、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
联系人:发展计划处 何杨
联系电话:0791-86266641
报送资料邮箱:jxskjtjhc@163.com
附件:1.各地市、赣江新区推荐指标分配表
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清单
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书
4.诚信承诺书
江西省科技厅
2020年4月3日
点击下载:附件1、各地市、赣江新区推荐指标分配表.docx
点击下载:附件2、“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大专项推荐项目清单.docx
点击下载:附件3、“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申报书.docx
点击下载: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