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老年用品产业是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提供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化环境改善等产品的制造业,是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是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为引导老年用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新动能,现提出以下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品质、创建产品品牌,深化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与老年用品产业融合发展,逐步构建完善的老年用品产业体系,增强适应老龄化社会的产业供给能力,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
到2025年,老年用品产业总体规模超过5万亿元,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环境持续优化,形成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骨干企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2%,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供给水平明显提高,产品种类更加丰富,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体系逐步与国际接轨。品牌建设明显加快,重点领域品牌数量增多,区域品牌快速发展,建立适应市场需要的品牌体系。市场环境明显优化,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竞争秩序和消费环境明显改善。
(一)发展功能性老年服装服饰。针对老年人对服装服饰的功能性、便利性、舒适性和时尚性需求,重点在服装材面料、款式结构及辅助装置等方面进行改进。加强老年服装吸湿速干、易护理、拉伸回弹等功能性以及适老结构的设计。增加智能型材料、感光材料、防紫外线材料及高性能纤维在老年服装中的应用,开发具有安全防护、蓄热保暖功能的服装服饰。加强老年人足部健康研究,开发具有防跌倒等功能的老年鞋。
(二)发展智能化日用辅助产品。针对老年人生活辅助需求,发展生活起居、出行移动、交流通讯、休闲娱乐等老年产品。发展适老化家电、家具产品以及新型照明、洗浴装置、坐便器、厨房用品、辅助起身、安防监控和家务机器人等适老化智能家居产品。发展智能轮椅、生物力学拐杖、助行机器人等各类助行和跌倒防护产品。发展智能助视器、高端助听器、辅助阅读和发声、适老化的计算机软硬件和手机应用程序等交流通讯产品。发展老年益智类玩具、弹拨乐器、心理慰藉和情感陪护机器人等老年休闲娱乐产品。
(三)发展安全便利养老照护产品。针对机构养老、日间托老、入户护理等照护需求,发展辅助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方面产品,包括二便护理、口腔护理、褥疮防治、辅助如厕、辅助洗浴、辅助用餐、辅助穿脱衣、多功能护理床、智能监护床垫、位姿转变等照护产品,提升尿裤、护理垫、护理湿巾、溃疡康复用品等护理产品适老性能。发展老人搬运、移位、翻身、夜间巡检等机器人产品,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智慧养老产品及服务系统,开发环境监控、养老监护设备、防走失室内外定位终端等人工智能辅助产品。
(四)发展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针对老年人功能障碍康复和健康管理需求,加快人工智能、脑科学、虚拟现实、可穿戴等新技术在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中的集成应用。发展外骨骼康复机器人、认知障碍评估和训练辅具、沟通训练辅具、失禁训练辅具、运动肌力和平衡训练辅具、老年能力评估和日常活动训练等康复辅具产品。发展用药和护理提醒、呼吸辅助器具、睡眠障碍干预、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健康预警设备、可穿戴生理参数监测等老年健康管理和促进辅具。
(五)发展适老化环境改善产品。针对家庭、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老年人日常活动场所的适老化环境改造需求,发展扶手等支撑装置、地面防滑、移动式坡道等住房安全、无障碍环境改造产品。根据老年人支撑需要,开发易于抓握、手感舒适的扶手和抓杆类产品。根据地面防滑处理需要,开发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为住房出入口、通道无障碍改造开发便利产品。发展易燃气体和火灾自动监测报警、防灾应急包、绳降机、平层避险装置等老年安全防护产品。
(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推动老年用品产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开展关键共性技术、重点产品的联合攻关,促进老年用品领域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的交叉融合。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在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研发、资源共享、企业孵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类人才。积极发展面向老年用品产业创新能力建设的生产性服务业。
(七)加快构建标准体系。全面梳理和完善老年用品产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面向功能性纺织品、家庭服务机器人、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适老智能家居和家电产品等领域,制修订一批关键亟需的产品和技术标准,加大对国际标准的采标力度。鼓励发展具有引领促进作用的团体标准,完善团体标准转化机制,形成政府主导制定与市场自主制定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