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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工业设计优质主体,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发挥设计创新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服务作用,助推“1269”行动计划,根据《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赣工信规字〔2021〕9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及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

具有工业设计功能,从事工业设计服务的工业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

申报类别及条件

分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两种申报类别,并分别满足《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所列第六条、第七条的申报条件。

(三)申报推荐数量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或出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奖补政策的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10家,未开展上述工作的设区市及赣江新区推荐数量不超过8家。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提交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收集汇总辖区申报材料,并进行复审把关,按推荐数量择优推荐上报省工信厅;省管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可直接报省工信厅。

复核工作

(一)复核对象:2023年获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复核程序

1.申请复核的单位对照《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请报告内容提纲》(附件3)要求形成复核材料并提交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未提交复核材料的单位视为复核不合格)。

2.由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负责组织实施当地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复核工作,对申请复核单位出具复核意见并报省工信厅。省管企业集团的复核材料可直接报省工信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强化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梯度培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地工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好申报工作。

(二)按时上报。请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按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7月10日前将推荐和复核意见文件,以及申报和复核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复核材料一式一份及PDF格式电子版)报省工信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肖赣鸿  电话:0791-86268776

附件:1.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

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2023年度)

3.江西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申请报告内容提纲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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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4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