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9〕9号),2020年基础研究计划将着力培养青年优秀人才,着力解决重点产业共性理论和科学问题,鼓励自由探索,不断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培育创新发展新动能,重点资助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势特色学科和对我省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基础性、交叉前沿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现将2020年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根据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是在云南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行管理规范、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无严重逾期未验收省科技计划项目、有较强研发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须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每项科研项目按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专账管理。
(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支持范围,符合《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云科规〔2019〕3号)和《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云科规〔2018〕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网上填报。申报单位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注册单位账号、创建项目负责人账号(已有账号,直接登录)。
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申报信息网上在线填报(选择基础研究计划下对应的项目类别),在线填报时间为2019年6月 28日8:00至2019年8月16日18: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部门审核。项目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部门在线审核时间至2019年8月19日18: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作为“放管服”试点的昆明市、云南大学,按试点要求组织。
(四)涉密项目不通过网络申报。按保密程序向省科技厅相关处室提交有关材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相关处室、单位
基础研究处:杨伟辉、何婷 0871-63163187
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王健敏、何云琼,0871-63152883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2020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
2019年6月27日
附件:
2020年云南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基础研究计划立足人才培养和源头创新,以持续提升全省创新能力为重要目标,重点支持优秀中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产业、优势特色学科和对我省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性、基础性、交叉前沿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一、重点项目
重点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基础科学等重点领域和数字云南、美丽云南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的科技需求开展创新性研究,重点解决具有较强应用背景的共性理论和科学问题。
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左右,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一)选题范围
1. 绿色能源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重点科技需求,重点支持水电铝材、水电硅材、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2. 绿色食品
围绕云南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重点科技需求,重点支持茶叶、花卉、蔬菜、肉牛、中药材、坚果、水果、咖啡和主要粮食作物、畜禽品种、林木资源等高原特色农业种质创新、精深加工、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3. 生物医药
重点支持立足云南特色资源,开展动植物活性物质发现、结构功能、作用机制、生物合成与合成生物学研究,云南特色民族医药、创新性疫苗、干细胞、人类重大疾病动物模型研究,重大疾病和云南高发、地方疾病发病机制及防治的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4. 数字云南
围绕建设“数字云南”科技需求,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旅游、智能制造等领域的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5. 美丽云南
围绕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重大科技需求,重点支持高原湖泊保护与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恢复、退化环境的生态功能修复、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6. 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新材料
重点支持云南优势矿产资源采选、清洁冶金以及基于云南省优势资源的功能材料、结构材料、高分子材料及复合材料等的应用基础和基础研究。
7. 基础科学
重点支持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等基础科学及其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管理科学交叉融合的应用基础与基础研究。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是年龄在55岁以下(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单位在职科技人员;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主持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
——在研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改革后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青年、地区及面上项目负责人除外),以及省基础研究计划在研重点、重大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的重点及重大项目)负责人(2019年可按期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的除外),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主持过2项及以上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的重点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重点项目。
2. 申报方式
——单位限额申报。以2018年各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为依据,按《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要求组织推荐申报。每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具备基础研究条件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1项(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不可统筹使用该指标)。
——择优推荐。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严格依据选题重点和申报条件,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项目(州市、省直管县市须同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2020年重点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
序号 | 2018年获国家基金项目数(项) | 每家单位推荐申报数(项) |
1 | 81及以上 | 8 |
2 | 41—80 | 5 |
3 | 11—40 | 3 |
4 | 1—10 | 1 |
5 | 88家省重点实验室(含建设期) | 1 |
6 | 具备基础研究条件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1 |
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创新人才的成长。
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一)选题范围
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人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是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单位在职科技人员。
——在研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改革后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青年及地区项目负责人除外),以及省基础研究计划在研重点、重大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的重点及重大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主持过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或2项及以上面上项目(含各类联合专项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2. 申报方式
——单位限额申报。以2018年各单位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为依据,按《2020年面上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要求组织申报。参与最近一次3年考核评估并获得“优”和“良”的省重点实验室每家可独立申报2项,其他省重点实验室可独立申报1项,具备基础研究条件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独立申报1项(项目申请人应为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固定人员,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不可统筹使用该指标)。
——择优推荐。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组织项目申报,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申报项目(州市、省直管县市项目须同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2020年面上项目申报项目数分配表
序号 | 2018年获国家基金项目情况 | 每家单位推荐申报数(项) |
1 | 获得资助 | 2018年获国家基金项目数的1/2(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
2 | 未获资助 | 每个单位可申报1项 |
3 | 88家省重点实验室(含建设期) | 参与最近一次3年考核评估并获得“优”和“良”的省重点实验室每家可独立申报2项,其他省重点实验室可独立申报1项 |
4 | 具备基础研究条件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每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申报1项 |
支持我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批在所属学科领域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一)选题范围
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在职科研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项目申请人年龄在40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规定。
4. 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对本学科领域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
5. 获得过杰出青年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
四、优秀青年项目
支持我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造就一批在所属学科领域有望进入国内先进行列的优秀学术骨干。
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
(一)选题范围
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单位在职科技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项目申请人年龄在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符合申报国家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的相关规定。
4. 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较好的创新性成绩。
5. 当年申报杰出青年项目,以及获得过杰出青年项目或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不能申报。
五、青年项目
吸引青年博士来滇工作,支持从未承担过省级科技项目的青年科技人员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由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培育创新后继人才。
资助强度为5万元/项,项目实施期限3年。
(一)选题范围
在自然科学范畴内自主选题。
(二)申报要求
1. 申请条件
(1)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签订聘用合同,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且未主持过省级(含各类联合专项项目)科技计划项目,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青年博士。
(2)项目需提出明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及考核指标,需有利于科研人员的能力与素质提升。
2. 申报方式
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根据选题范围和申报条件严格组织申报工作,经过单位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项目申请进行咨询评议,并根据专家建议修改完善后,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省科技厅推荐。
3. 立项方式
各单位推荐基础上,省科技厅根据当年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审核、备案。
六、各类联合专项
昆医联合专项、中医联合专项、地方本科高校联合专项等根据各专项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
七、基础研究重大专项
对具有突出优势,有望引领学科和产业发展的领域,按照自上而下组织,定向委托承担,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方式组织实施,基础研究重大专项不采用自由申报方式申报,科技人员可向科技厅提出项目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