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遴选2025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和 园区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发展节水产业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为推进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提升工业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现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和园区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聚焦钢铁、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食品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面向工业企业、园区遴选一批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和园区。具体包括:
(一)用水过程循环模式。采用冷却水高效循环利用、生产过程分质用水梯级利用、高盐废水深度处理回用等技术装备,降低生产过程水耗,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二)区域产城融合模式。探索与市政(含园区)再生水生产运营单位合作,完善再生水管网,将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回用于生产过程,减少新水取用量,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产城融合废水高效循环利用新模式。
(三)智慧用水管控模式。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智慧管理平台,形成感知、监测、预警、应急等能力,提升废水循环利用的数字化管理、网络化协同、智能化管控水平。
(四)废水循环利用补短板模式。围绕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全过程堵点、难点,加强协同攻关,创新低成本、高性能工业废水循环利用装备技术工艺,打造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程与服务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
(五)其他经验做法。推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的其他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做法。
二、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申报范围
重点用水行业工业企业,以及经省市认定的,具有法定边界、范围和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可以申报。鼓励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制造商与应用企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经营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使用或生产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或器具;
(5)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要求;
(6)2024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平均值。
2.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园区申报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
(2)有取水资源的合法手续,近三年取水无超计划;
(3)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4)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
(5)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应建成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
(6)园区建立履行废水循环利用工作职责的专门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应用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和装备的企业、园区开展标杆企业、园区的申报工作,申报企业、园区按照申报书格式分别填报材料(附件1、附件2)。
(二)各地工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申报标杆企业、园区进行汇总,初步审核后,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园区推荐表”(附件3),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Word和盖章的PDF文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将对申报的标杆企业、园区进行复审,组织专家到现场查看抽查复核,评选出2025年省级工业废水循环利用标杆企业、园区。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李运灵0371-65507769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杨学来 0371-66309096
省 水 利 厅 吴 顶 0371-67917908
邮箱:hngxtjn@163.com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河南省水利厅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