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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第五批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地区和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区工商联、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顺义区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京顺办发〔2014〕22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决定组织开展第五批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认定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面向工作在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持有二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技师、高级技师,认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技能高超、业绩突出并带徒传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已获得此项评选认定的人员不再参评。

本次评选认定第五批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不超过10名。

二、申报评选条件

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艺精湛,贡献突出,能够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影响带动作用大,在同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声誉,得到业内广泛认可,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创造了行业先进的操作法,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或实现了同行业较高的生产、销售记录。

(二)主持或主要参与技术发明、技术创造或工艺革新,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三)在技术改造、成果转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设备维护使用和运行保障等方面,掌握关键技能,解决技术难题,排除技术障碍,消除质量隐患,为提升产品质量做出突出贡献。

(四)在编制技术(工艺)标准,开发工艺、工作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作用,积极开展技能人才培养,传授绝招绝技,所带徒弟多人成为技能骨干,在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刻苦钻研技能技法,应用于实践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候选人员要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技术成果和突出贡献作为推荐评选的主要依据,其业绩、成果和突出贡献应得到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

三、评选方式和程序

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区级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高技能人才所在单位负责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在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包括:

1.第五批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扫描件(含照片页、职业资格等级页、职业工种页);

3.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和研修、参与技术攻关技术研发项目的证明材料,取得相关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按照申报表中所填写的工作业绩情况提供);

4.身份证扫描件(含正反面信息);

5.二寸免冠正装照,蓝色背景,平光拍摄,jpg格式,图像清晰。

以上5项材料均以电子版形式上传系统报送,其中第1项《第五批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上传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2-5项材料相应照片或扫描件整理为1个压缩文件作为证明材料上传。

(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全区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员;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出拟认定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人选。

(三)拟认定的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津贴2万元人民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优秀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避免重复推荐申报。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守标准和程序,切实把生产服务岗位中业绩突出的技师、高级技师推荐出来。

(三)各单位要以候选人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业绩、技术成果和贡献作为推荐人选的主要依据,以确保选拔质量。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附件:第五批顺义区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docx


发布时间:2025-03-20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