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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关于征集新兴领域示范园区的通知

为引导新兴领域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现开展新兴领域示范园区征集工作,获评确定的示范园区将按照“择优达标、分档奖补”方式,予以支持。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领域。属于海洋、空天、网络空间、生物、新能源、人工智能、量子科技、新材料等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新兴领域(以下简称“新兴领域”)。

  (二)申报单位。注册在海淀行政区域范围内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在服务新兴领域较为突出的孵化器、产学研基地、产业园等运营主体。运营主体无外资股份,法人为中国公民;同一运营主体或关联性运营主体,原则上申报一家园区。

  (三)申报条件。园区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具有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的场地,在新兴领域集聚效应明显、专业服务保障体系健全。重视保密工作,未发生过失泄密事件。

  前期经评价确定的新兴领域园区,拟申报升级的,不需填写申报书,只需提交申报材料中的“园区现场答辩PPT”,并与新申报园区共同答辩,重新进行综合评价。

  二、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通过线下受理。请有意愿申报的单位于12月9日前来海淀招商大厦西203房间领取资料模版,需携带公司介绍信以及申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于12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至海淀招商大厦西203房间,包括:示范园区综合评价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园区现场答辩ppt。申报材料应规范填写,确保真实、完整、有效,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和职能部门公开数据为准;申报材料胶装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光盘1份(包含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范老师 88498254

                                                                 海淀区融办


发布时间:2023-12-01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