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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申报北京市科协支持平台型创新服务机构赋能创新基地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和《北京市科协服务国际科创中心建设2023年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 动员更多人才、技术、数据、资本等创新资源助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启动实施北京市科协支持平台型创新服务机构赋能“科创中国”创新基地项目,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聚焦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遴选一批北京地区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表现活跃、与在京“科创中国”创新基地具有合作潜力、熟悉首都产业和园区的平台型创新服务机构,赋能创新基地与区域和产业的发展需求相匹配,做好创新基地的放大器,更好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二、面向对象

平台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

三、项目设置

经费额度: 30万元/个

项目周期:2024年3月底前完成

四、项目内容

(一)建立科协系统、科技服务机构和创新基地联动机制。协调本区域、本领域内科协系统、全国学会、市学会和创新基地资源,支持区域和产业科创工作顺利开展,项目周期内召开至少3次工作协调会。

(二)梳理区域和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形成1份科创项目清单;围绕区域产业共性问题和企业急需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形成1份科创需求清单。

(三)面向产学研协作基地: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合作对接活动,举办产学融合、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相关行业活动,组织各类创新主体跨界开展研讨会、论坛等各类活动不少于4次。开展决策咨询类沙龙,不少于1次,形成1份专家意见。依托产学研协作基地,整合与再开发相关科技资源,推动科技成果科普化,开展硬科普活动不少于1次。

(四)面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营造区域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生态,服务科技创新创业力量有序壮大和良性扩散,组织优质科创企业各类孵化活动不少于8次。组织各类专场技术路演不少于4次。

(五)使用北京市科协“数字科协”各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活动管理、材料报送,所有成果均需按照市科协要求上传至数字科协科创公共服务平台。

(六)开展典型工作案例的宣传工作,及时通过各类媒体对相关工作进行报道宣传,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本次征集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申报单位,将列入黑名单,取消其五年内申报北京市科协经费的资格。

(三)申报单位在申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被北京市科协通报或限期整改或未通过项目验收的;

2.两年内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3.两年内有经济或法律纠纷的;

4.申报单位须熟悉各区产业情况以及相关“科创中国”创新基地情况,具有一定工作基础。优先支持具有区科协推荐函和“科创中国”创新基地推荐函的项目,推荐函格式不限。

六、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于12月3日中午前,将申报书盖章扫描件的电子版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纸质版。

联 系 人:崔家墅  84650077-8325

电子邮箱:cuijiashu@bast.net.cn

附件:项目申报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创新部


发布时间:2023-12-01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