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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关于申报2024年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为贯彻落实标准河南建设,深入实施《制造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地方标准在促进我省制造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通知》(豫市监〔2023〕74号),我厅决定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地方标准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推动实现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标准化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坚持政府制定标准的公益属性,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鼓励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地方标准制修订。

  (二)申请的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对地方标准制定范围的规定。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的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等特殊技术要求的,以及地理标志产品可以制定地方标准。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

  (三)对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项。

  二、立项重点

  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大数据与产业融合、数字经济。

  三、申报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标准立项的申报工作。

  (二)有关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厅机关有关处(室、局)按分管行业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三)项目申报需登录“河南省地方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ndb41.com/),在“河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立项建议,填写《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于2023年12月10日前提交规定的材料。

  (四)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立项申请材料时,应明确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名单。支持多个部门、多个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利益方协作,共同参与标准制定,以权威公认的标准建立共识、凝聚合力。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后,起草单位和起草人原则上不得变动。

  (五)申报单位应提交标准完整草案,明确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六)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一年内完成。没有正当理由,项目逾期未完成,或者情势变更,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予以终止。上一年度未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路正红  0371-65509943

  邮 箱:hngxtkjc@126.com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

  邮 编:450018

     附  件:河南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023年11月9日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