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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征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单位,相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的工作部署,实施“智赋百景”行动,支持省内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示范推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26号),现面向全省广泛征集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推动建立应用场景项目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行业应用关键环节,针对行业发展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围绕工业制造、医疗、交通、教育、文旅、金融、农业、住建、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创新程度高、应用价值大、示范效应强、市场前景好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一)制造领域。面向智能工业设计、智慧工厂建设、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处理、智能决策、安全管理等方向应用场景。

  (二)医疗领域。面向慢病管理、健康管理、医疗看护、典型疾病医疗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辅助决策、疾病风险预测、精准医疗等方向应用场景。

  (三)交通领域。面向智能出行服务、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应用、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智能运维、智能辅助驾驶、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方向应用场景。

  (四)教育领域。面向智慧校园、智慧教室、智能教学平台等人工智能在教育决策管理、教学资源管理、师生能力提升、教学质量评价以及公共安全服务等方向应用场景。

  (五)文旅领域。面向以增强游客体验、提升游客服务为核心,融合人工智能技术搭建的智慧景区、数字文体场馆等应用场景。

  (六)金融领域。面向基于人工智能的金融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智能风控、智能投顾、智能客服等方向应用场景。

  (七)农业领域。面向人工智能助力精准农业、智慧农场、智慧种植、智慧育种、农业大数据等方向应用场景。

  (八)住建领域。面向建筑模型设计、施工现场管理、工程信息感知、安全风险预警、行业监督管理等方向应用场景。

  (九)城市治理。面向智慧城市大脑建设、社会服务、数字生活、数字政务等方向应用场景。

  (十)其他领域。不限于以上重点领域,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在其它各领域的应用场景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二、申报要求

  (一)应用场景接受单独或联合体申报,联合体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家,并明确牵头单位。申报主体须为场景实际应用、运营方,且在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应用场景应在福建省落地,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突出,预期成效显著,具备推广价值。已建成实现商业应用或技术上成熟正在建设中的场景均可申报。

  (三)应用场景应在技术、创意、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无纠纷。如有标示不实或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申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场景描述要求简洁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形式),突出技术创新性和示范应用效果,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管理与使用

  通过本次征集工作,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库,实行“自愿申请、分类入库、动态管理”,进一步明确全省人工智能应用推进的重点方向。下一步,拟从中遴选优秀应用场景汇编成册,利用数字峰会等平台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并根据《福建省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条措施》,择优列入省级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奖补范围。

  四、报送流程

  (一)各单位负责组织本行业、本地区项目推荐工作。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按照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上报,填报信息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资格。

  (二)请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严控推荐项目质量,并于12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表、项目推荐表(各1份)纸质版统一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Word文字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后续优质应用场景可随时推荐。

  (三)我厅将视情组织现场查看申报项目。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

  联 系 人: 王  鹏   0591-87430177

  电子邮箱:rjfwy@gx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92号福建省工业信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检测楼五层(吴晓静,0591-87862848)

 

  附件:1.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申报表

     2.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项目推荐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6日


发布时间:2023-11-21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