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征集2024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类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产业技术研究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四中全会部署,构建科技成果转化导向的基础研究计划体系,做好202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面向全省科技创新重点布局和重点产业领域,强化成果转化导向和需求牵引,瞄准重大产业需求,凝练科学问题,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推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加快推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
二、征集方向
围绕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重点征集数字经济、生物经济、航空航天、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农业、能源化工、生命健康等领域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其中生命健康领域侧重于临床医学研究方向。
三、指南要求
(一)指南建议要体现科学性,聚焦重点精准提炼基础科学问题,避免纯技术应用;要体现创新性或前沿性,避免研究方向陈旧或与其它已获资助的科研项目重复;要体现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指南建议不宜过细,应保证有适量的申请团队形成竞争申报。
(二)项目研究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围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解决思路,对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有效支撑。项目研究应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支撑,研究成果须有应用前景和就地转化条件。
(三)指南建议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格式(模板,附件1)规范填写,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字数不得超过120字。
(四)指南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二级学科代码,每项指南建议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五)指南建议须符合科研伦理、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四、征集方式
(一)申报指南按照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层次进行建议,资助经费50万元/项。省科技厅组织论证后统一发布指南,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二)鼓励重点产业骨干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盟主企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牵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密切合作,集聚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针对新产品研发需求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需求,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形成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填写《2024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表》(附件2)。
(三)指南建议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每个指南建议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每个单位不超过10项。生命健康领域由具备与指南方向相同或相近的GCP备案专业资质的医疗机构(三级及以上医院)牵头推荐。每家省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推荐公益性研究项目申报指南建议不超过1项。
(四)指南建议人应为科研人员,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具有主持国家、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历。临床研究项目指南建议人应具备临床研究相应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GCP证书。
五、报送方式和时间
指南建议由牵头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请各单位将指南建议表汇总(附件3)后,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汇总表扫描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单独受理。
联系方式:许崇春、赵立莹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
电子邮箱:kjtxm@126.com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