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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市科技工作精神,贯彻《常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现启动2019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科技支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重点支持星创天地、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省农业科技型企业等农业科技载体及企业的发展,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1.农业高新技术

(1)农业新品种选育

2511 应用常规育种与分子育种相结合的办法,收集种质资源,开展优质抗逆水稻、优良特色花卉、果蔬、茶叶、畜禽、水产等农业新品种(新品系)的选育工作。

2512 开展国产优良新品种(新品系)的应用示范;开展地方特色品种的提纯复壮工作,扩大种群规模。

(2)现代农业技术

2521 应用生物技术开展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研究,开展水稻育秧栽培技术、土肥调控技术研究并进行应用示范。

2522 应用现代农业物联网技术,开展农业智能生产关键技术及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的研究及应用示范,开展融合信息化手段的现代化城市农业科技集成示范。

2523 在畜禽、水产等养殖领域,开展集约化设施养殖技术升级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2524 在蔬菜、果树、花卉、茶叶、食用菌、名贵中药材等领域,开展集约化设施种植技术升级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

(3)生态农业技术

2531 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污及其他有机废弃物,开展有机肥、农村清洁能源等的研究与开发,构建新型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2532 开展农业生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农兽药、生长调节剂高效施用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连作障碍的生物解除技术、土壤修复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

(4)农产品深加工及安全技术

2541 开展食品加工生产线的自动化和标准化建设;应用本地农业资源,开展功能性农产品、食品等经济类产品开发;开展绿色添加剂应用技术及新型生物保鲜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2542 食品安全检测、预警、溯源、控制技术的研究及应用示范。

2.农业科技服务

国家级星创天地补助、省级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培育将采取备案制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具体详见《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常州市科技服务业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

(二)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前资助的形式支持,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3.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报一项重点研发类计划。

4.溧阳市的单位不可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对口合作项目除外)。

4.项目应突出核心技术突破,获取知识产权,建议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联合方式申报。

5.对拟立项支持的重点项目,增加项目路演和尽职调查环节。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星创天地、省现代农业科技园的入驻企业及省农业科技型企业所申报的项目。

2.优先支持我市企业在陕西省安康市、重庆市云阳县、湖北省秭归县、辽宁省葫芦岛市开展的农业对口合作项目。

3.优先支持与国内重点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18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该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项目(人才项目除外)的,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它市级科技计划。

5.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已经申报过今年市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受理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计划项目。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4〕267号)作出相应处理。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明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5月5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19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28日17:00。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法人信用承诺责任书(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按固定格式填写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亲笔签名;承诺书经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5.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17:00。

(四)申报推荐

1.本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如下:金坛区12项,武进区18项(其中科教城、武高新、西太湖、常经开各2项),新北区10项,天宁区5项,钟楼区5项,常州市现代农业科学院6项,合计56项。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数量组织申报。

2.农业对口合作项目不计入申报限额。

3.常州市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本类计划,不计入限额申报总数,受理时间相应延后2天。

3.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区科技局负责推荐。

4.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水洁惠、 吴 娟 、朱靖海

联系电话:88101380 88119160 88105072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杜 庆

联系电话:85681538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发布时间:2019-05-10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