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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各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分局,沈抚示范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贯彻落实《辽宁省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根据《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智造强省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可享受本政策。

  (一)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贷款发生在辖内各类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

  (三)与银行机构正式签订借款合同,且贷款资金已拨至企业账户。

  (四)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贴息标准

  (一)自202311日起发生的,经银行机构审核批准,向符合贴息对象条件的企业发放且实际产生利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对其给予资金贴息。

  (二)申请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00BP

  (三)对申请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以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贴息期限最长为一年,贷款期限高于一年的按一年贴息,实际贴息期限低于一年的按实际执行。

  (五)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或省级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

  三、申请流程

  (一)2023年10月16日-12月31日,贴息对象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后,通过线上(企业端:http://lqt.gxt.ln.gov.cn)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借款合同、借据、放款单、还息单等材料(附件1),填写《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2),并做出真实性声明,上传加盖企业和审核部门公章的PDF版。线上操作手册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参阅。

  (二)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局通过线上平台(政府端:http://lgt.gxt.ln.gov.cn)进行逐级审核汇总,填写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企业信息表》(附件3(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需在提供人民银行各市分行核对确认后上传)。

  (三)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各市分行根据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的企业信息表,对拟贴息企业相关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于收到企业信息表后7个工作日内反馈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各市报送的企业信息表,履行复核、征求意见等工作程序后,确定拟贴息对象名单及贴息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异议的,由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各市分行进一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贴息资格。

  (五)根据复核、征求意见及公示结果,省工信厅形成拟贴息企业名单报省政府批准后按程序会同省财政下达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相关部门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协同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信息审核、资金拨付、绩效评价、风险防范等工作。引导各银行机构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利用人民银行低成本政策资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不得因企业享受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而对其提高或变相提高贷款利率。

  (二)加强资金管理。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全额追回贴息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数字辽宁智造强省专项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如发现缺少材料清单所列内容的,取消申报单位评审资格。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市要加大政策宣传,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的解读与培训工作,营造有利于贴息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相关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准确性、完整性和政策符合性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并以正式文件形式于2024年2月6日前报至省工信厅(需商同级财政、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并在推荐文件中写明相关部门意见),随文报送企业申报材料和本地区企业信息表(纸质版1份)。

  联系人:

  省工信厅改革处       谢 菲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马 笛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 毕 磊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大连监管局 袁士桐

   

  附件:1.材料清单

     2.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请表

     3.辽宁省优质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企业信息表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

  2023年9月25日


发布时间:2023-10-10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