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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创新战略研究第二批定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围绕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实际和重点问题开展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意见建议,经研究,制定2023年度省创新战略研究第二批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一、项目名单

  2023年省创新战略研究第二批定向项目名称、推荐(申报)单位及申请资助经费限额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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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评审及结题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投入保障,不得有到期未结题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执行《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科规〔2022〕8号)相关要求。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二)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对申请的项目已有相关的研究基础,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研究工作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STS项目及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项目),不得有在研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

  (四)项目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专家评审平均分不及格的不予立项支持。获得立项的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半,项目起止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5年6月15日。    

  (五)项目结题验收要求为提供1篇符合要求的研究报告(科技报告),并取得委托单位的成果应用证明,无发表论文等其他指标要求。

  (六)在项目完成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七)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虚假信息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                

  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 )─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创新战略项目”及对应指南代码─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在闽单位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通过省级项目推荐流程进行内部审核,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并将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格式下载网址:http://xmgl. kjt.fujian.gov.cn/)一式1份寄送我厅规划与政策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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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

  规划与政策处:0591-87882060

  技术支持部门: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21日


发布时间:2023-09-26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