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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2019年“龙江科技英才” 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党委组织部、政府(行署)科技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厅字〔2017〕63号)要求,现将2019年“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术诚信和团队意识。
  3.潜心科学研究,恪守“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研究方向与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 
  (二)资格条件
  1.科技创业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 
  (1)科技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应在我省辖区内。
  (2)科技创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或主要合伙人,占公司股份10%以上,创办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科技型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年利税达到500万元以上。创办时间为5年以内(含5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连续增长20%以上。
  (4)企业主导产品是由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在近5年内转化的,且占年度销售收入20%以上。
  (5)所在企业已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创新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3项及以上(第1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或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3)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第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50万元以上。
  (4)作为第1、2位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一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5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2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5)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3.青年拔尖人才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4项及以上(第1、2项为必备项),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申报年龄男性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为3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达到150万元以上;或作为主持人有1项以上新产品进入市场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或在基础研究领域有所成就,有较大发展潜力,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3)作为第1完成人获得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权、新药证书、新植物品种权等)1项以上。
  (4)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科研项目累计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包括单位内部项目和横向合作项目);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
  (5)作为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4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二等奖1项以上;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3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6)其他在科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取得重大成就的。
  4.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须具备下列条件,各项指标为近3年(含3年):
  (1)所从事科研工作符合国家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至少有1项成果在省内转化应用,主营收入达到800万元以上或服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或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研究方向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发展战略,在国际国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2)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重点科研项目(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承担2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作为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排名前2)承担省级以上(含省级)基础研究类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2项,或基础研究项目经费累计达到100万元以上。
  (3)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团队成员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名前3),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或省部级自然科学类一等奖1项以上;或团队成员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或有1项以上国际、国家、行业新标准制定;或有新产品(含农业新品种)、新装置(装备)、新工艺、新工法、新材料开发1项以上;或团队成员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2篇,或发表ESI热点论文1篇以上;或以第一作者由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高水平中英文学术专著1部以上。
  (4)团队负责人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或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团队组织结构合理、核心人员相对稳定,团队核心人员5至15人,45周岁以下人员不少于1/2。 
  (6)其他重要业绩、重大贡献。
  二、推荐渠道
  各市(地)党委组织部和科技局共同负责本辖区人才推荐工作,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初审把关,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以正式文件向省科技厅推荐。省直有关部门负责所属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推荐工作,中直单位(含部属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由省科技厅推荐,参照市(地)推荐程序进行。暂不对各单位申报名额做限制。
  三、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
  评选程序包括申报推荐、形式审查、专业评审、实地考核、综合评审、联查公示六个阶段。
  1.申报推荐工作从5月15日开始,申报推荐依托黑龙江省科技计划综合管理系统,在“龙江科技英才”端口(http://219.147.168.104:18081/kjpt/)进行,各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于6月10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对申报推荐对象逐一确认后提交,6月10日24时申报系统关闭。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参照中央人才领导工作协调小组《人才计划优化整合工作方案》明确的“减少重复支持”和对于“重大人才工程,同类子项目原则上一人只能获得一项”等有关规定,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龙江学者”特聘教授、“龙江科技英才”入选者,“头雁”团队申报人选,不在2019年“龙江科技英才”申报之列。“龙江学者”青年项目入选者、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不得申报“龙江科技英才”青年拔尖项目,可申报“龙江科技英才”其他项目。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的一个类别项目。
  3.对长期从事应用基础研究、且研究方向和课题符合我省乃至国家长远战略、学术成就突出的申报人选,在评审中给予适当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和企业科研一线申报人选,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4.依托单位要在本单位对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合格后,各推荐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推荐名单和公示结论。
  5.进入综合评审人选,在线打印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报送到省科技厅,名单和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引智处联系人:丛万志 
  联系电话:0451-82628260   13384668958
  传  真:0451-82628260
  电子邮箱:ljkjyc2017@163.com
  地址及邮编: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1号楼536房间(150001)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451-82632807  13100800937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9日

附件:2019英才申报推荐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