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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征集2023年优秀科普微视频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科普能力建设,引导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社会风尚,按照科技部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的通知》(国科办才〔2023〕7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优秀科普微视频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一)时间要求

参选作品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

(二)内容要求

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关于互联网作品及其传播的相关法律法规;

2.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3.作品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

4.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

5.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制作单位、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

(三)形式、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二、推荐数量

各市科技局(济南、青岛按原渠道自行申报)、省直有关部门推荐微视频数量为1-2部,其中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微视频数量不超过10部。如推荐微视频数量超过上限,将按推荐顺序选取相应数量作品参评。

各单位推荐的微视频作品中,须由第一作者提交(限1部);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限1部)。

三、材料提交

推荐单位将推荐视频文件、《2023年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附件1)、《内容政治性及科学性审查说明》(附件2)电子版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邮寄至山东省科技厅。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0日,以收到邮寄材料日期为准。

四、评选程序

省科技厅组织对推荐视频进行研究论证,形成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建议名单,推荐至科技部参加2023年全国科普微视频大赛。

五、联系方式

1.山东省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胡涛、赵潇潇

联系方式:0531-51751515、51751521

电子邮箱:wangqingxiao@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省科技厅1005房间

2.山东省科技厅引智处

联系人:王晓 

联系电话:0531-51751193

附件:

1.2023年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

2.内容政治性及科学性审查说明

附件下载:

1.2023年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推荐表.docx

2.内容政治性及科学性审查说明.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8月21日


发布时间:2023-08-24 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