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按照《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方向
(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主要面向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聚焦全省六大优势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征集储备一批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支撑性、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
(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主要面向已获得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的二级节点,标识纽带作用发挥明显,解决行业、领域发展难点痛点问题,促进行业、领域创新发展等,征集一批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创新应用标杆项目。
二、基本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2.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
3.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4.在四川省内具有与从事标识服务相适应的场地、资金、人员、技术能力以及行业规模化推广应用能力,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到位。
5.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建成的行业节点接入四川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与监测平台。
6.项目入库主体与建设主体一致,已入库或已建成并运营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项目不再重复入库。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获得标识注册服务机构许可证的二级节点承建单位。
2.项目所属二级节点累计标识注册量不应少于1亿个,累计标识解析量不应少于1亿次,接入企业数不少于100家。
3.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填报。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单位分别根据附件1、2及附件3、4的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项目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申报单位资质及材料进行审核,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推荐表(见附件5)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版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评选。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联合组织申报项目论证、网上公示,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常态申报机制。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完成后,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可在2023年内随时推荐项目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通信管理局将根据推荐项目情况,组织评选,按月或季度公布项目名单。
(二)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对本地推荐项目严把质量关,对项目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核,做到行业节点试点项目能执行、能应用、能推广,创新应用试点项目形成良好示范带动效应。
(三)加强行业节点入库项目管理。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督促本地已入库行业节点试点项目按照建设计划实施。对于已入库的行业节点项目,超过1年未上线形成标识解析数据则自动出库,且不得再次申请。
(四)落实行业节点服务许可制度。待入库行业节点建成并上线形成标识解析数据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应向四川通信管理局申请相关许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应通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向住所地通信管理局申请相关许可。
五、联系方式
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李田野 028-86263053
四川通信管理局信息通信管理处 刘 晶 028-87016035
电子邮箱:2955587567@qq.com
附 件:1.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项目入库申报书?
2.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试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3.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
4.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5.四川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行业节点入库及创新应用试点项目推荐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