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9〕188)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有关要求,2023年中国质量协会将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遴选和交流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3〕71号),为做好我省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对象包括《国民经济分类》(GB/T4754-2017)行业代码前两位为06-46的工业企业以及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业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企业。
二、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办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组织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2.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运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4.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三、遴选重点领域
1.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验。
2. 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
3. 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
4. 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四、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见附件1),按照《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见附件2)编写典型经验材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单位将加盖企业公章后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报所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向我厅提出申请。
3.山西省转型综改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要对收到的材料认真进行初审,向我厅出具正式推荐意见(明确推荐排序),各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其中综改区、太原市、忻州市可适度放宽至4项。
4.我厅汇总梳理综改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推荐材料后,按照《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附件3)有关规定组织审查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向中国质量协会推荐。
5.经评审纳入我厅推荐名单的单位,我厅将指导其开展网上申报系统的正式填报等后续工作。
各推荐单位要深入挖掘优秀质量标杆,积极组织并指导申报单位认真开展申报工作,对本辖区的申报材料严格审查遴选,并于8月25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5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报我厅技术创新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莉娜 0351-3046990
冀立田 0351-3046193
邮 箱:sxgxtjscxc@126.com
地 址:太原市太原唐槐园区龙盛街15号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1号楼
邮 编:030032
附件:1.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
2.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3.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方法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