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做好“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经信局: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加强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根据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印发<“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企业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经信企业〔2023〕85号)要求,现就做好首批“楚天英才计划”·创新型民营企业家培养对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领域。主要面向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北斗等5大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算力与大数据、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量子科技、现代纺织服装、节能环保、智能家电、新材料、低碳冶金等9个新兴特色产业,以及优势传统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
(二)遴选名额。本批遴选50名左右纳入培养计划。各市州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湖北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守社会公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 企业经营管理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具备较强的战略思维、管理创新和经营决策能力,在本行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或服务国家及地方重点工程项目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有较大发展潜力,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所在企业治理规范,有较强创新能力,研发投入较大,科技人才密集度较高,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或属于省市支柱产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业务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业性条件。申报人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个人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3年及以上;应为省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3年及以上的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或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
2. 所在企业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或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②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③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④入库湖北省科创“新物种”驼鹿、独角兽、潜在独角兽企业;⑤近三年进入湖北省民营企业100强榜单。
三、遴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相关人员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提交企业或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企业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在企业内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逐级审核。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县级经信部门,县级经信部门审核后推荐至市州经信局,市州经信局商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市州经信局报省经信厅。省经信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家评审。省经信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教育培训、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建议名单。
(四)考察公示并确定入选名单。省经信厅会同省委人才办,在对人选进行考察基础上,提出公示建议名单,经报审同意后确定公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的培养对象名单。
(五)签订承诺。培养对象作出在培养周期内全职在湖北工作的承诺。培养对象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需作出培养期内企业不迁出湖北的承诺。有关承诺报市州经信部门备案。
四、培养方式
对入选的培养对象,以三年为一个培养周期,采取加强知识更新培训、搭建交流合作平台、链接创新创业资源等方式进行培养,营造个人和企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对入选的培养对象本人及所在企业建立信息档案,实行跟踪回访,加强联系服务,在政策和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注重推荐重点优势产业企业重要管理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切实将政治素质良好、工作实绩突出、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出来。
(二)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含推荐报告、人员汇总表、个人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等)于8月25日前报送省经信厅。
联 系 人: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王江瑞 027-87232389
省经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聂薇 027-87233838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0号洪山大厦A座
电子邮箱:zxc87122161@163.com
邮 编:430071
附件:1. 申报推荐名额分配表
2. 申报推荐表
3. 申报推荐汇总表
4. 申报推荐材料清单
中共湖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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