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23〕71号,见附件1)要求,中国质量协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为做好我市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重点领域
(一)申报条件。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我市和行业内表现突出,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重点领域。
1.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验。
2.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
3.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
4.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二、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填写《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照《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见附件3)要求编写典型经验材料,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我委。
(二)我委汇总梳理各推荐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见附件4)有关要求组织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向中国质量协会推荐。
(三)经评审纳入我委推荐名单的单位,我委将及时指导完成申报推荐后续工作。
三、有关要求
请各区县经济信息委、产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结合质量标杆遴选标准和重点领域要求,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联系人:曹文华,电话:63895941、13983119572,邮箱:695708752@qq.com。
附件:1.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2.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
3.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4.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docx
附件3: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pdf
附件4: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