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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关于公开征求“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具有示范标杆作用平台”认定办法和实施细则的公告

现将“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和“具有示范标杆作用平台”认定办法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xtzwt@126.com。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发处(邮政编码:150040)。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7日(10个工作日)。


附件:1.黑龙江省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认定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2.黑龙江省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3.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认定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

      4.黑龙江省具有标杆示范作用云平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5日


发布时间:2023-08-01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