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种质创新与新品种培育
研究目标:培育若干适应上海本地气候环境的水稻、绿叶菜、虾类新品种(系)。
研究内容:1、针对抗逆、抗病、稳产、氮磷高效利用等优质性状的水稻新品系培育,开展分子育种技术和全基因组选择等育种技术研究。2、针对抗病高品质绿叶菜新品种(系)培育,开展分子育种技术和植物表型筛选技术研究。3、选育适宜上海地区生态高效养殖的虾类新品种(系)。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二、设施农业技术研发
研究目标:开展智能育苗技术研究,建立植物工厂种苗生产体系。
研究内容:1、针对植物工厂蔬菜、花卉种苗生产,开展温室内环境智能控制技术、设施园艺物流装备及控制技术、水肥一体智能化控制技术研究。2、针对植物工厂生产特点,开展适合在本地栽培的花卉新品种(系)培育研究。3、针对植物工厂生产特点,开展食用菌新品种(系)培育研究。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三、食品安全技术研发
研究目标: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新技术研究,研发新型便携式快速分析仪器,建立乳制品、蔬菜的风险分析技术体系并研发配套装置、配套试剂。
研究内容:1、基于移动互联平台,针对现场检测需求,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定性、定量检测新技术研究。2、开展乳制品掺假鉴别技术、污染物检测技术、活性物质检测技术和风险分析技术研究。3、开展蔬菜检测技术、风险分析技术研究。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专题四、农业生物技术研发
研究目标:针对已取得临床试验批文的兽药,开展临床研究,完成新兽药证书申报工作。
研究内容:面向家畜、家禽及宠物等的多发疾病,在已取得临床试验批文的基础上,开展有效性、安全性等研究,建立中试生产技术体系,完成临床研究及新兽药证书申报工作。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专题五、成果转化与示范应用
研究目标:推进农业科技成果在本市转化和示范应用。
研究内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农艺等农业科技成果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国家及上海市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创业基地、乡村振兴示范村的示范应用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企业申报须匹配投入,匹配经费不低于申请项目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请财政资金支持。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应当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含有涉密内容。
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6、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gov.cn);
(2)一网通办—财政科技—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5月9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8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至5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