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组织开展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数字化的工作部署,推进《福建省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各项任务落实,促进工业企业加速数字化转型,经研究,拟征集发布一批产业数字化服务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面向工业领域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综合解决方案、数字化装备开发及技术改造、工业网络建设、工控安全、工业数据安全、工业数据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数字化工程咨询、数字化诊断等各类数字化服务的机构及具备输出数字化服务能力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福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创新和项目实施能力,已面向细分行业、工业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且取得较
好成效,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三、支持方式
公布入围单位名单,列入我省产业数字化服务商资源池,在全省性活动上予以推介,支持入围单位参与我省数字化改造项目。
四、申报材料
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申报单位营业执照、2022年财务状况证明材料(信用信息、财务审计报告等)、至少两个服务项目材料(合同副本、项目验收报告、用户报告等)。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填报信息应真实可靠、言简意赅、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要广泛发动申报,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数字化服务商申报材料(纸质1份)于7月31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黄亲华,联系电话:13459497916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8号楼314室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
电子邮箱:fjsgxtxxh@gxt.fujian.gov.cn
附件:1.产业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
2.产业数字化服务商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