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关于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相关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提高文明旅游工作成效,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决定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典型案例应聚焦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实践,反映各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全社会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提醒,引导践行文明、绿色、安全旅游,规范约束旅游不文明行为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积极成效。具体包括:
(一)创新宣传引导内容,如因地制宜提炼创作文明旅游宣传语,将文明引导内容贯穿当地历史文化和风土民俗介绍、融入导游词讲解词,让游客记得住、传得开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二)创新宣传引导方法手段,如探索柔性引导方式,让劝诫引导更亲民更有效;传播文明、绿色理念,引导游客做文明的守护者、践行者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三)创新宣传引导渠道载体,如以数字化为文明旅游工作赋能,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精准度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四)创新宣传引导制度机制,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加强协同联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五)加强对旅游不文明行为防范和惩戒,如以技术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约束机制,依法依规加大惩戒力度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六)其他相关方面经验做法。
二、案例要求
典型案例征集工作主要面向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及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社会团体,要求突出特色、体现成效,不求大求全。有关经验做法要可复制可推广并能保持长效,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借鉴意义。
典型案例为近五年的工作实绩,要求内容真实、特色鲜明、事例生动,不超过3000字。文字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基本介绍、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经验体会等,应重点阐述清楚典型案例的突出特点。
三、征集程序
(一)遴选推荐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动员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开展遴选、推荐及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和报送工作。每省(区、市)限3个,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单位、全国性文化和旅游社会组织可直接推荐本单位案例,每单位限1个。
(二)审核发布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组织专家对典型案例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后向社会发布“第一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典型案例”,提炼展示典型案例突出特色和亮点。
(三)宣传推广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通过组织案例汇编、纳入培训课程等方式,强化成果应用,引导各地相互学习借鉴,提升文明旅游宣传引导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广泛运用文字、图片、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大力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明旅游意识。
四、工作要求
文明旅游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将典型案例征集作为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掘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深入推进文明旅游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刘晓琦
联系电话:010-59882711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
电子邮箱:scglszhdyc@mct.gov.cn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