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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开展第二批上海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业精神,现组织开展第二批上海工业遗存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工业遗产,需产权明晰,符合上海工业遗产认定简要标准(见附件一)

   二、申报流程

   按属地原则申报上海工业遗产,工业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上海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二)。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

   (一)请各区经委(商务委)、科经委、发展改革委、文旅局,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动员辖区内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工业遗产申报。拟推荐名单及统一汇总的申请材料(见附件三)可提交至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

    (二)请相关行业协会、园区等积极配合本领域、本区域内的工业遗存梳理工作,组织、动员工业遗产所有权人积极申报工业遗产。符合条件的有关中央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可自荐申报,直接向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提出申请。

    (三)若工业遗产运营单位拟作为申报主体申请工业遗产,需具备工业遗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或委托同意书。

    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本次申报情况进行认定。

    三、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联系人:郑老师,23119358。

    (二)材料提交

    联系人:刘老师,54654890,13795374898;

    地址:黄浦区建国中路8号8号楼4楼;

    邮箱:gylylq@163. com。

 

附件:1. 上海工业遗产认定简要标准

2. 上海工业遗产项目申请书

3. 上海工业遗产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关于开展上海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附件.docx


发布时间:2023-07-03 0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