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开展第三届“赣出精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推进“赣出精品”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工强省小组办字〔2021〕3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届“赣出精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技术先进、质量优良、效益突出、品牌知名、特色鲜明的各类工业产品。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生产制造能力,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
3.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品牌培育体系基本完善。
4.企业生产应符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法规要求。
5.2021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或正在调查核实之中的,以及其他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申报产品
1.符合国家和江西省产业政策及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节约要求,代表产业和技术发展方向;质量、安全、卫生性能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并达到国内先进以上的水平。
3.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安全,主要性能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
4.拥有并使用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且所有权归属申报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品牌知名度和用户美誉度较高。
三、申报程序
请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工信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初审推荐工作。
(一)组织并指导属地企业填报《“赣出精品”申报书》(附件1)。每个企业申报数量不超过3项。
(二)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要求进行初审。
(三)对通过初审的,形成《“赣出精品”推荐产品汇总表》(附件2),作为附件正式联合行文推荐。推荐文与所有获推荐产品的《“赣出精品”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7月28日前送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 文 昱 0791-86510069
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涂志明0791-86355320
联系地址: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四路30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邮编:330096)
附件:1.“赣出精品”申报书
2.“赣出精品”推荐产品汇总表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