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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渝经信发〔2016〕87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重庆市范围内符合《办法》规定的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应符合《办法》第六、七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严格按照《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和认定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提交《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3)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各区县经济信息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受理、初审和推荐;中央在渝及市直、市属单位自行组织推荐报送市经济信息委。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将资料受理部门的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纸质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二份,电子文档PDF格式发送至邮箱:shengfuchu@126.com),联系人:刘老师,63899557;袁老师,63896732。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是引导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培育壮大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区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地区企业的宣传动员和业务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严格审核。请各区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遴选申报对象,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申报和认定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1.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2.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3.重庆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布时间:2023-06-27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