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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常态化开展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科研成果孵化器、科创服务生态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支持和引导大学生在天开园创业,培育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天津市《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支持对象

2023年4月11日《关于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津政规〔2023〕3号)发布以来,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天开园核心区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天开园核心区四至范围:“卫津路—电台道—气象台路—复康路—水上公园北道—水上公园西路—长实道—红旗南路—红旗路—西湖道—双峰道”合围区域(含慧谷大厦及天环客运站泰达地块)。

(二)申报条件

申请大学生创业奖励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应为毕业5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至窗口受理材料时间为准,含五年)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坐落在本市的部属院校和河北工业大学)在校生。

(三)奖励标准

由本科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0.5万元,由研究生(含在读)创办的享受一次性创业奖励1万元。奖励资金不高于创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金,每位创业大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只享受一次奖励。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材料。该项政策采取纸质申请文件,申报人填写《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见附件),一式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天开园天开综合服务中心一楼科技金融超市(南开区科研西路与大学道交口)。

(二)拨付资金。为激励大学生创业企业,资金由天开集团及时、快速、足额兑现。

三、截止时间

(一)首轮兑现。为激励天开园核心区首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对于2023年6月25日(周日)18点前报送符合条件申请材料的,天开集团将于6月底前拨付奖励资金,快速兑现奖励政策。

(二)常态化兑现。为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该项政策实行常态化受理,每月20日前由天开集团兑现拨付上一个月申报的大学生创业奖励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保存完整以备查。

(二)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三)该项政策由市科技局(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天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22-87056540

市科技局园区创新发展处,022-58832908


附件:1.天开高教科创园大学生创业奖励申报书

      2.佐证材料清单

      3.在校生证明(模板)


发布时间:2023-06-21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