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我厅决定开展全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南省内注册成立,取得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信用中国的查询信息中无不良记录,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三)从事数据安全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工业数据安全领域有一定的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具备必要的数据安全风险发现、分析、研判、处置等技术能力和业务积累;
(四)具有2年以上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历的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取得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相关人员5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五)支持提供7x24小时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相关服务;
(六)自愿签订承诺书,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自觉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以及我省地方工信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违约的,将自动撤销风险直报单位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二、申报要求
(一)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及时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请有意向参与申报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海南省工业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报送单位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和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69118584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舒砚,65396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