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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落实《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优质老年用品产品推广应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3〕9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凡在河北省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

  2. 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 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

  2. 在市场销售1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信誉良好,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

  3. 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老化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

  4. 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

  5. 入选《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产品今年不再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可从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发局组织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盖章后扫描PDF版)和推荐函(盖章后扫描PDF版)于6月13日前报送省厅轻工业处,邮箱hbgxtqgc@163.com。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要求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产品进行评定,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入围产品,向社会公示,按程序发布《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

  四、有关要求

  (一)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和甄别,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正。

  (二)入围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

  (三)入围产品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联 系 人:卢  冰  0311-87803220

  附件: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16日


发布时间:2023-05-18 09:18